学生德育量化考核暂行办法
2021-09-01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大力推进素质教育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 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,特制定本暂行办法。
第二条学生德育考核是一项十分慎重的工作,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,及时沟通班级与学院有关部门的联系。
第二章 德育考核
第三条 学生德育的考核以班级为单位、由团总支学生会组织实施。
第四条 学生德育考核以学期作为考核单位,是计算综合素质成绩的基础。
第五条 各班每周向学生会报送有关德育材料,学生会办公室进行纪录,纪检部进行监督核查。
第六条 学生德育考核结果实施公示制,每四周公示一次。
第七条 在进行奖学金评定时,德育成绩占20%,课程成绩占80%。
第八条 德育考核成绩的计算
每学年德育考核基础分数为80分
德育考核成绩=基础分+Σ加分-Σ扣分
第九条 德育考核加分标准
1、见义勇为、无私奉献、拾金不昧、乐于助人等事迹突出,在校内、外引起较大反响,受到学校表扬或者表彰者,根据情况每事例加2-4分;受到有关媒体表扬或者上级有关部门表彰者,根据情况每事例加3-5分;
2、被授予国家级、省部级和地市级、院级、系级荣誉称号者,分别加8分、6分、4分、2分、1分;
3、学生干部经考核为称职者,团总支书记、学生会主席加8分,副书记、副主席加7分,各部部长、各班班长、团支部书记加6分,各部副部长、各班其它委员加5分,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室委员加3分。
4、在院团委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内担任正部长级以上(含正部长)的学生干部,经主管部门考核为称职者,加4分。
5、在院、系进行的卫生检查中,宿舍卫生每受表扬一次,当日值日生加1分,其它人员加0.5分;班级卫生区每受表扬一次,当日值日生加1分;
6、在院、系进行的卫生检查中,宿舍连续受表扬3次者,宿舍长加1分,3次以上每增加一次加0.5分;班级卫生区连续受表扬3次者,生活委员加1分,3次以上每增加一次加0.5分。
7、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加2分、六级4分,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者加1分。
8、在院、系级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每次加1分,在院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每次加2分。
9、积极参加院、系组织的活动每次加0.5分,主要成员加1分。积极参加班级活动的成员均加0.5分。
10、担任多项职务的学生干部,以其担任的最高级别职务考核结果计算考核成绩,不得累计加分。
11、参加省部级以上各类比赛,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,每人每次分别加10分、8分、6分;
12、参加地市级各类比赛,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,每人每次分别加6分、4分、2分;
13、参加院级各类比赛,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,每人每次分别加4分、3分、2分。
14、参加系级各类比赛,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,每人每次分别加3分、2分、1分。
15、在学期或年度总评中,被评为院级“文明宿舍”的,宿舍成员加3分,寝室长加4分。
第十条 德育考核扣分标准
1、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扣20分,是学生干部的扣25分。
2、受到记过处分者扣15分,是学生干部的扣20分。
3、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者扣10分,是学生干部的扣15分。
4、受到通报批评者扣5分,是学生干部的扣10分;
5、在院、系进行的卫生检查中,宿舍卫生每受批评一次,当日值日生扣1分,其它人员扣0.5分;班级卫生区每受批评一次,当日值日生扣1分;
6、上课迟到、早退1次扣0.5分,旷课1次扣1分。
7、无故不参加院、系组织的活动每次扣1分。
8、各组织例会时,迟到早退1次扣0.5分,无故不参加者扣1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