辅导员管理细则

2021年09月01日 22:42  点击:[]

辅导员管理细则

辅导员制度的建立,要为学员提供全面、系统的助学支持服务,其主要职责是:对学员日常学习等进行服务和管理。是联系学生和学校、教师及教学资源的重要纽带,是为学员提供助学支持服务的直接关系人员,是学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对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
一、辅导员岗位职责

1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,帮助学生分析国内外政治形势,明辨是非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。
2
、结合社会发展和学生实际,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蚀。
3
、对学生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,协助系支部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的教育、培养、考察和管理工作。
4
、定期召开学生大会,加强学生的纪律、道德和法制教育,并经常深入学生当中,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,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、及时解决。
5
、负责向系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和本班学生干部的选拔、使用和培养工作。
6
、协助院(系)做好系共青团工作;组织、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及社会调查活动,并及时进行总结和经验交流。
7
、根据工作需要,可承担本系思想政治理论课、党课、团课、职业规划、就业指导等方面课程的教学工作,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。
8
、正确区分学生的思想和心理问题,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,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。
9
、加强学风建设,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,明确学习目的;做好学生上课、自习的考勤工作及考风考纪教育工作。
10
、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,定期组织学生学习经验交流会及开展科技创新活动,培养学生独立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。
11
、围绕素质教育,组织、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学院及本系开展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12
、负责本系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,认真审查和指导填写“班级工作日制”,完成学期班级工作计划及总结,搞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其他评优活动。
13
、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进住学生公寓,协助宿舍管理中心做好本系学生在生活园区的管理和教育工作。
14
、协助学生处抓好新生军训工作及学生的国防教育工作;做好奖学金评定发放、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,收集整理好学生档案。
15
、协助学生处及系领导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及教育工作。
16
、协助学院财务部门教育和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学费,做好欠费学生的学费催缴工作。
17
、指导学生搞好职业生涯规划,做好毕业生毕业鉴定、文明离校教育及定期跟踪调研工作。
18
、做好与学生家长和社会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。

19、完成院(系)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推荐任职条件

一般要求:

热爱教育事业,爱护学校,团结同志,关心学生,严于律己,为人师表。具备比较系统的政治理论修养,必备的专业知识,及扎实的开放教育基础知识和教育科学知识。

1、具备创新能力、组织能力、资源整合能力及自我调控能力。

2、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;

3、工作踏实、吃苦耐劳、服从指挥;

4、身体健康、遵守纪律;

5、勤奋好学,善于接受新生事物

除以上一般要求外,凡担任辅导员的老师,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1、辅导员必须具备国家承认国民教育学历专科及以上的学历条件;

2、所学专业与所辅导学员专业基本同类。

凡新进入我院担课的教师,要求有做辅导员的经历,并具备上述所有条件。

三、聘任与解聘

(一)聘任

辅导员每3年聘任一次。

辅导员经各教研室提名或自我推荐,系里考察,报学校领导审定后聘任。

所聘辅导员必须符合任职条件,一经聘任,立即参加统一组织的或个别进行的体现本院(系)管理理念的辅导员的知识培训。

学院每期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,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同志进行表彰。

为保证辅导员质量,实行未位淘汰制,如经考核,排名列最后一名,实行自动淘汰。

辅导员如发生大的工作失误,严重影响学校形象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给学生利益带来大的损害,学院解除聘任关系。

视学员保存情况,确定助学班主任、辅导员数量,原则上每位辅导员辅导100左右学员,学院有权根据情况调整辅导员数量,调整时以考核情况为依据。

四、助学辅导员的考核

(一)考核内容及权重

1、政治思想素质 10%

2、考勤 10%

3、学员意见 20%

4、群众意见 10%

5、业务考核 10%

6、工作实绩 40%

(二)计分标准

1、政治上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党的教育方针,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本人和所辅导学员无政治事情发生;

2、按考勤表计分。以值班记录为准,无故旷工一天扣5分,迟到或早退一次扣一分,请假一天扣一分;

3、从所辅导的学员中随机抽出不少于10%的样本填列测评表,按实际得分记分;

4、根据群众考核表按实计分;

5、根据业务考核情况按实计分;

6、业务考核根据工作量按实计分。

(三)考核有关表格

学生对辅导员评价表(一)

班 级


填 表 时 间


辅导员


发、收 表 人


序号

评 价 指 标

评 分 等 级

及格

告诫

小计

1

能经常了解关心学生的思想、生活情况

5

4

3

1


2

能开展思想、政治、道德、法律、心理健康教育

5

4

3

1


3

能定期召开班委会、团支部贯彻学院精神,坚持民主集中制

5

4

3

1


4

确定班干部人选时,能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择优任命

5

4

3

1


5

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体班会,有计划、总结、措施

5

4

3

1


6

对班级工作日志进行认真指导填写和审核签字

5

4

3

1


7

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、特长、闪光点,并能及时给与激励、培养、推荐

5

4

3

1


8

在班级工作上能坚持表扬为主,批评为辅的原则,以理服人

5

4

3

1


9

每周至少深入班级两次,深入宿舍了解情况、检查卫生、开展谈心工作一次

5

4

3

1


10

能开展树正气、讲科学、杜绝传销及反对法lun功等无神论的教育

5

4

3

1


11

能一视同仁对待每一位学生,无厚此簿彼的现象发生

5

4

3

1


12

批评教育中讲究工作艺术,不侮辱、不体罚学生

5

4

3

1


13

对违纪学生能进行批评和做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

5

4

3

1


14

对班级工作每月、每学期都有计划、有总结,归档保存完整

5

4

3

1


15

不收取任何形式的班费,不搞经济处罚

5

4

3

1


16

能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

5

4

3

1


17

班级活动丰富多彩、敢为人先,系、院活动积极参加,争先夺冠

5

4

3

1


18

班级各项制度健全并有创新观点

5

4

3

1


19

班级(教室)文化建设

5

4

3

1


20

对学生的学期评价、评优恰如其分、实事求是

5

4

3

1


21

合计















注:该评价表既是本系对工作的要求,也是进行年终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



汽车建筑工程系辅导员测评表(二)

            测评表(教师用)

序号

项目或内容

合格

不合格

1

全面执行党的方针政策,在政治上正确引导学生,为人师表






2

关心爱护学生,深受学生欢迎






3

团结同事,协作精神好






4

积极组织学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活动






5

热情为学员服务,及时为学员排忧解难






合 计






按百分制折合总分






注:优秀”统一折分为90分计分,“良好”折合80分计分,“中等”折合70分计分,“合格”折合60分计分,“不合格”折合50分计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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