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北京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(科技攻关、软科学研究)项目的通知

2021年09月20日 10:03  点击:[]

学校各单位、各科研创新团队:

  根据北京科技厅、北京财政厅、北京市科技局的通知精神,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,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(科技攻关、软科学研究)项目。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请各单位广泛宣传,积极申报,严格把关,择优推荐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要求

  (一)申报对象。根据《北京省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要求,申报单位须是北京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,单位治理机制健全,管理规范,信用记录良好,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。省属转制科研单位和企业类的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、中央驻豫科研单位可申报无经费支持的指导项目,上述单位项目申报人不需填写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额度、预算申报书等内容。

  (二)申报指标。各主管部门及主要申报单位限额推荐,申报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。科技攻关项目指标对建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(经科技部、省科技厅等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审批的科研平台)的单位、年度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给予倾斜支持。一是对依托省内科研事业单位建设运行的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(包括实验室、重点实验室、国际联合实验室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、技术创新中心等)单列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指标,不占其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标,国家级平台、省实验室5项,省级平台2项(具体名单略),同一主体在同一领域方向建有两类及以上实验室、中心的,指标不累加;二是对2020年度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实行绿色通道制度,不受所在单位名额限制。省科技厅已将2022年度分配的指标数量在申报系统中设置,学校将按照省科技厅分配的指标数量进行推荐申报。

  (三)信息回避。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,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。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,将按无效申报处理。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,请作脱密处理。

  (四)查重要求。各申报单位加强项目筛选审核,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,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。同一项目申请人已承担省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,不得申请新的项目;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(前三名)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。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,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,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。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,不得多头申报。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。

  (五)国际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。

  二、项目管理改革试点事项

  (一)实施科研经费“包干制”试点。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,在预算定额内,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预算申请书时,无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,只需填报分年度预算数(按照《北京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认定、资助及奖励办法(修订)》中“对省部级纵向项目,学校按照进校经费的40%进行配套资助”的规定,申报者在填写预算资金总额时要注意不要超出规定范围)。科技攻关项目年度预算原则上按项目实施年度平均分配。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,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,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。

(二)加强对一线青年科研人员的支持,在科技攻关项目推荐中,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,原则上推荐35岁以下人员比例要达到一半以上。鼓励有需求的项目研发团队加强与国家超算郑州中心合作,在超级计算机上开展理论模拟和计算等工作。

三、科研诚信要求

根据“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、中共北京委办公厅 北京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》”的要求,请各位申请者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、项目预算申报书,内容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做到完整、真实、可靠,文字描述要准确、客观,不弄虚作假,经费预算合理、合规、合法、实事求是,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,其中的所有内容应可公开。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应认真填写“科研项目(课题)立项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”1份(见附件3,请于930日上午11:00前,将填写完整并履行好签字、盖章等手续后的保证书报送到科研处),要对申报的项目的真实性负全责。否则,将不予受理。

  四、推荐渠道

  (一)隶属于省直部门(单位)的通过省直部门(单位)申报,其中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预算单位和转制科研单位,以及代管单位通过科技厅申报;

  (二)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、国家高新区、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项目通过管委会申报;

  (三)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或“三起来”示范县科技主管部门申报。

  五、申报程序

  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,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文件材料。

  (一)用户注册。个人(申报人)和法人(单位管理员)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(http://www.hnzwfw.gov.cn)注册并实名认证后,才能登录系统,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帐号。

  (二)单位信息填报。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(单位管理员)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,法人(单位管理员)提交后,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,不需单独、重复填报。

  (三)项目信息填报。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,使用个人帐号登录“北京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(http://xm.hnkjt.gov.cn/)”填写项目申报书,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项目须填报预算申报书,然后进行网上提交(经费预算申报书填好后,须经申报人专业领域所属二级学院(部)负责人审核签字,报学校计划财务处、科研处审核后再进行网上填报、提交,否则,将不予受理)。

(四)审核推荐。项目申报人需在系统内填报、提交的所有项目申报材料,须先经申报人专业领域所属二级学院(部)负责人审核、签字(对项目的研究价值、研究基础、研究的可行性、经费预算编制的合理合规合法性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核,并将审核意见在“科研项目(课题)立项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”中另行写出,按时报送到科研处),然后再进行网上填报、提交。科研处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,对经二级学院(部)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,并进行网上提交至市科技主管部门,科技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审核项目,将审核通过并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预算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(单位),财政主管部门(单位)对项目预算申报书审核通过后,由科技主管部门(单位)统一将项目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。

 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(单位)与财政主管部门(单位)要及时沟通、密切配合,为科研人员项目申报提供服务保障。

六、网上提交注意事项

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,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,已提交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退回修改。各项目申请人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、提交,逾期后,任何人不得再修改、补充申报材料。

七、受理时间、地点及联系人

  1、申报人在线填报、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30日上午11:00前,逾期不再受理。

  2、报送地点:明德楼5楼南侧520房间(科研处办公室)

3、联系人:周子平

联系电话:13569365696、3595867



科研处


2021年9月16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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